语言:中文

首页 / 庇护法

庇护法

从庇护申请、提起诉讼到撤回程序:本所在联邦移民与难民局(BAMF)和行政法院代理寻求保护的人。

常见情形

在以下情况下,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帮助:

  • 您在联邦移民与难民局的面谈即将进行;
  • 您的庇护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;
  • 您将被转送至另一个欧盟国家;
  • 联邦移民与难民局正在审查是否撤回您的保护身份;
  • 遣返迫在眉睫,需要迅速采取行动;
  • 您在被拒后寻求获得居留许可的途径。

服务内容

咨询与代理详情

联邦移民与难民局的庇护程序

  • AsylG · VO (EU) 2024/1348
    庇护申请与面谈

    为联邦移民与难民局的面谈做准备,补充材料和书面陈述。

  • VO (EU) 2024/1347
    难民身份与辅助保护

    评估可能获得的保护身份,并在获得较低身份时采取法律措施。

  • § 60 Abs. 5, 7 AufenthG
    禁止遣返(Abschiebungsverbot)

    因疾病或在原籍国面临非人道待遇等原因而免于遣返的保护。

  • AsylG
    家庭庇护及家庭成员的国际保护

    将保护身份扩展至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
其他欧盟国家的管辖

  • VO (EU) 2024/1351
    转送程序

    据称应由另一个欧盟国家负责的程序,以前依据《都柏林第三号条例》,自2026年6月起依据新的欧洲法律。针对即将执行的转送提出紧急申请。

  • 在其他欧盟国家获得的保护身份

    已在其他欧盟国家获得认可者的程序。

诉讼与法律救济

  • AsylG · VwGO
    对拒绝决定提起诉讼

    在较短期限内向行政法院起诉、提交理由并在口头审理中代理。

  • § 80 Abs. 5 VwGO
    紧急法律保护

    针对即将执行的遣返或转送提出紧急申请。

  • AsylG
    上诉许可申请

    向高等行政法院(Oberverwaltungsgericht 或 Verwaltungsgerichtshof)就行政法院判决申请上诉。

庇护程序之后

  • AsylG · VO (EU) 2024/1347
    保护身份的撤回(Widerruf)与撤销(Rücknahme)

    无论联邦移民与难民局是以保护理由已消失为由,还是以保护自始违法授予为由,我们都在程序中代理您,提交书面陈述,并对丧失保护身份提起诉讼。

  • AsylG · VO (EU) 2024/1348
    后续申请(Folgeantrag)与重新启动程序

    在出现新事实或新证据时启动新的程序。

  • §§ 25, 26 AufenthG
    获得认可后的居留许可

    保护获得者的居留许可及之后的永久居留许可。

  • § 36a AufenthG
    与保护获得者的家庭团聚

    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配偶和子女的团聚。

  • §§ 60c, 60d, 25b AufenthG
    被拒后的出路

    职业培训或就业暂缓遣返、留居权以及获得居留许可的其他途径。

常见问题

庇护法常见问题

针对联邦移民与难民局的拒绝决定,我必须多快采取行动?

立即。庇护法中的起诉期限非常短,视决定类型而定,通常自送达之日起只有一到两周。在某些情况下,还必须在同一期限内另行提出紧急申请,以防被遣返。

请将完整的决定连同信封或送达日期一并发送给我们。

撤回程序中会发生什么?

联邦移民与难民局审查当初给予保护的理由是否仍然存在。您将有机会发表意见。这份陈述往往具有决定性意义,应认真准备。

撤回保护并不自动导致丧失居留权。外管局会另行就居留许可作出决定。

庇护诉讼费用是多少?

庇护诉讼免收法院费用,但会产生律师费。我们以律师费协议为基础开展工作,并在您委托之前,于首次咨询中告知您建议措施的费用。

什么是后续申请?

后续申请(Folgeantrag)是在庇护申请被终局拒绝后提出的新庇护申请。只有在事实或法律状况发生变化或有新证据时才有成功的可能,并且必须尽快提出。

请向我们说明您的情况。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预约首次咨询,咨询语言为德语、英语或法语。请事先将政府部门的决定和信函发送给我们,并告知正在计算的期限。

rechtsanwalt@elwing.de